2012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实现了就业规模与经济总量同步扩大、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和经办服务能力同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步壮大、健全人事制度和规范人事管理同步推进、工资收入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权益维护同步加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劳动就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年末,全省从业人员4019.31万人,同比增加14.28万人,增长0.4%。其中,农村从业人员2544.14万人;城镇从业人员1475.17万人。全省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668.99万人,减少10.95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比重为41.5%,下降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948.78万人,增加16.16万人,占23.6%,上升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401.54万人,增加9.07万人,占34.9%,上升0.1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35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0.6%;失业人员再就业36.36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1.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6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2.6%。全年共援助“零就业”家庭5231户,保持动态清零。援助独立工矿区失业人员1.81万人,援助城镇军队退役未就业人员0.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3%。为扶助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全省新增小额担保贷款64.18亿元,同比增长160.6%。
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3.87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3.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规模达到1340.85万人。其中:省外就业928.81万人,占69.3%。实现劳务总收入2274.14亿元,增长48.5%,人均年务工收入16960元。成功开展了“春风行动”,全省共组织面向农村劳动者的专场招聘会703场,进场招聘企业达2.63万余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85.2万个,达成求职意向者32.6万人。
人才流动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1105家,2012年共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5468场次,参会用人单位21.8万个,提供各类招聘岗位近280万个,参会求职人员近500万人次。各类招聘网站发布岗位信息930万条,发布求职信息近330万条,共服务各类人才480万人次,登记求职或要求流动人员200万人,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126万余人。为各类流动人员保存档案148万份。其中,中国湖南人才市场成功举办了“中国湖南人才市场第七届服务高校毕业生活动月”活动和2012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其中2012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共同主办,活动服务的重点对象是2012届及往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类服务基层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吸引了远大、三一、山河智能、兰天集团等省内外200多家优秀企业入场揽才,提供就业岗位达5672多个,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参会。全年共接待前台办事人员10万余人次,新增档案37270册。年末,档案总数为171364册。劳动合同鉴证73家单位224人。全年办理养老保险6000人次,办理退休450人。
二、社会保险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中求进。一是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企业63101户,在职参保人数为591.22万人,同比增加37.07万人。二是基金征缴收入大幅增加。全年全省基金征缴收入总额为342.23亿元,同比增加38.47亿元,增幅为12.66%,基金征缴率为96.64%。三是离退休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全省企业离退休人数为243.73万人,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402.93亿元,月人平养老金1490元,比上年增加195元,增长15.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前实现全覆盖。全省新农保登记参保人数为2598万人(16-59周岁),个人缴费收入为27.7亿元;全省城居保登记参保人数为87万人(16-59周岁),个人缴费收入为1.37亿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全省新农保享受待遇人员816万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50.04亿元;全省城居保享受待遇人员41.2万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2.76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平稳运行。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56.40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84.78亿元,比上年增加4.32亿元;离退休参保人数56.73万人,共支付基本养老金88.91亿元,同比增加4.81亿元。
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341.90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97.60万人,同比增加8.08万人;城镇居民(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544.30万人。医疗保险总收入183.97亿元,总支出158.33亿元。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省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共69078户,参保人数693.83万人,同比增加58.35万人;基金总收入30.10亿元,总支出23.55亿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46.00万人,同比增加7.2万人;基金总收入7.30亿元,总支出4.20亿元。
失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年新增参保人数69.5万人,参保总人数达到449.9万人;基金收入22.3亿元,支出8.63亿元,分别增长26.1%和18.2%。全年基金支出中,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待遇支出6.83亿元,同比增长15.6%;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支出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1.37亿元,同比增加13.68亿元。
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在全省的安装和联网应用,组织实施社保基金专项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进行全面审计等工作。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手段,查找管理漏洞,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了全年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总量持续扩大。全省人才总量524万人,其中地方机关党政人才34.31万人(女性8.3万人,少数民族4.6万人,中共党员29.6万人);全省地方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人才11.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90.2万人;地方公有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2.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0.9万人。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计为230万人。全年共有12454人申报高级职称,核定事业单位评审职数9408个,其中正高1368个,副高8040个。年末评审通过7118人,其中正高724人,副高6394人。全省设立博士后站195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3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0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22个。组织有关高校开展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共有湖南大学等7所高校30个一级学科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6所高校13个一级学科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国家审批,最终获批34个博士后流动站点,获批率为79%。
引智服务工作初见成效。执行国家和省级引智项目420个,来湘外国经济技术专家3359人次,新建国家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2个、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5个,引进“百人计划”高端专家 103名,其中53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共聘请外国专家5650人次,其中文教专家2291人次,经济专家3359人次,有4位外国专家入选“外专千人计划”;核定全省具有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276个;核准在湘就业外国人510人;申报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55个,选送908人出国(境)培训。
技工院校健康发展。全省共有各类技工学校129所,其中,技师学院5所,批复筹建5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3所,省骨干技工学校15所。全省技工院校在职教职工11552人,同比增加455人,其中,高级讲师1812人(含高级实习指导教师322人),增长3.5%;讲师3043人(含一级实习指导教师924人),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1824人。在校生17.81万人(其中农业户口16.36万人),增长2.7%。全省技工院校招生4.66万人(其中农业户口4.31万人),其中高级班学生2.14万人、技师和预备技师班学生1023人。毕业生人数4.19万人,就业率为98.6%。
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42.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5%,其中,失业人员培训25.8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9.2%;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39.8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9%;企业职工培训56.8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7%;创业培训19.6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1.1%。
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全省共有777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全年省厅新批13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其中省直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126家,全年完成49.41万人职业培训。民办培训机构中在职教职工8923人,其中,教师5118人。
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家,全年省厅新批10所职业技能鉴定所。全省各职业(工种)在聘考评人员达6547人,其中,考评人员5316人、高级考评员1231人。全年全省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61.3万人次,同比增长1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3.2万人,同比增长11%。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12.84万人(含技师1.39万人、高级技师0.95万人)。省本级直接组织鉴定23.4万人次,取证19万人次,分别占全省鉴定、取证总人数的38.2和35.7%。日常鉴定平稳运行。全年共组织实施了50.56万人次日常鉴定。顺利组织了2次全国统一鉴定,参考人数达5.86万人次。加强高新技术考试的宣传推广,有序组织了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4.88万人次。
四、公共人事管理
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有13.6万人参加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务员5691人。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考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社会舆论反响明显好转。省直机关试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制度,为省政府办公厅等15个省直部门从基层遴选了75名公务员到省直机关工作。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了3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奖励和专项奖励工作,推荐30个单位获评全国先进集体,52人获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全省先进集体913个,先进个人1402人,其中省级先进工作者25名,记一等功487名,二等功635名。
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基本完成。出台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2〕55号),启动了岗位动态管理工作,建立了岗位管理年审制度。全面推行和规范了公开招聘制度。将公开招聘纳入了全省人社系统绩效评估内容,全年省直有215家事业单位上报了招聘计划和方案,其中201家完成了公开招聘并办理了手续,共招聘人员2860名。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保持总体稳定。《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进展良好,《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正式实施。全省规模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组织开展了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全省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工资集体协商“彩虹计划”积极推进,制定了贯彻实施《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具体方案,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企业5万户,涉及职工200多万人,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工资收入持续增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28元,比上年增长12.7%;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396元,比上年增长10.2%。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全省共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37个,组建仲裁院112个。其中常德、娄底、岳阳、益阳、郴州、永州市本级和县市区都组建了仲裁院。
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年全省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59600件,其中调解22486件。立案受理14625件,当期审结案件14522件。积极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五级三调”的立体化调解网络。全年全省各级基层和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486件,调解结案21111件,涉及劳动者29924人,涉案金额5.85亿元,达成调解和解协议19271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85.7%。
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对3.6万家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对3.96万家用人单位开展了主动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为42.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4605户。全年共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17658件,其中依法立案17079件,依法结案15883件,结案率93.0%。集中整治和重点查处效应进一步显现。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中,共发现278起违法案件,其中责令改正案件138件,责令退赔求职费用49.8万元,依法处罚案件10件,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123件。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中共向各类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41万份,责令用人单位为10.28万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催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535.08万元,督促906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1384万元。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一是基本完成了《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立法程序。二是稳妥启动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三是如期完成了行政强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体清理工作。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首次举办了全省人社系统“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各市州法规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局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县市区法规股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共计186人参加培训。开展了人社普法“三个一”分行业普法活动。即开展一次用人单位用工法律风险管理座谈会、举办一次用工法律风险管理讲座和赠送一本人社普法教材。
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全省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351件。其中,省本级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39件,立案受理78件。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工伤认定类案件70件,养老保险类案件4件,劳动监察类案件4件。全年全省行政应诉案件451起。其中,省本级行政应诉案件26起。省本级应诉案件中,人事行政争议案件1起,劳动监察案件8起,养老保险案件10起,工伤保险案件7起。
七、金保工程
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严格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要求,遵循部颁标准,坚持全省统一规划、省统一组织实施,初步建立了省市分工、上下联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寻求重点突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年采集了1000万人的制卡数据,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125万张。统一的应用系统全面推广实施。推动了企业养老保险数据信息系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的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和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建设,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业务专网体系基本建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数字电路,建成了统一的覆盖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网,并实现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联网。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公共服务网访问量达到232万次,发布信息1085条;政务网访问量达到522万次,发布信息652条。全年12333咨询电话共受理投诉举报电话22.5万人次,接通22.2万人次,投诉成功率达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