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株洲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
株洲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已经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予以公示。
根据《湖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计算公式为: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含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招警专业科目×2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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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株洲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